

7月7日,诸暨市店口派出所依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的陈某等人实施刑事拘留。
6月18日,店口派出所联合市环保局,查处了一处涉嫌污染环境的五金加工企业。民警刚走进这家企业的时候,便隐隐的闻到了一股“铜锈”的味道,在进加工车间和污水倾倒车间时,地上的景象更是令在场人员愕然,地面上残存着不少化学试剂洗涤后留下白色痕迹,将原本水泥乌青的颜色都给“洗”白了。
见到此状况,店口派出所民警当即让厂内工作人员停止五金配件洗涤的相关步骤,并仔细询问他们的工作流程。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,该厂的负责人一再强调,他们是合法企业,厂内的一切都是严格按照环保的程序在进行的。但民警注意到,该厂并没有经环保审批也未建成相关的环保设施,在擅自从事铜产品钝化加工。而在加工车间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,眼尖的民警注意到,里面有一些颜色异样的化学染料试剂,民警不由得心一惊,顺着这根管子下去则是到了雨水排污出口,也就是说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水一直源源不断的排向外界。
在叫停相关工作之后,也立刻对洗涤车间的相关化学试剂进行调查取证。在7月6日出来的检验结果中,污水中的重金属铜、锌远超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。
诸暨警方提醒,环境保护不是一件小事,这是人人有责的大事!大家一定不要因为怕麻烦,心存侥幸偷懒去“偷工减料”降低环保标准,危害环境,这样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根据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»第三百三十八条,违反国家规定,排放、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,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,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,严重污染环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